近日,广安区检察院制定《关于印发廉政监督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创新建立廉政监督新平台,延伸廉政监督辐射范围,使廉政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序开展,为创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提供坚强的纪律作风保障。
一是明确廉政监督的指导思想。《办法》规定,廉政监督要以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保持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依规治检,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落实“两个责任”,持之以恒落实中、省、市、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改进作风的规定,促使检察干警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15条禁令,确保检察干警公正廉洁执法。
二是明确廉政监督的组织体系。成立广安区检察院廉政监督员办公室,在院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工作,由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监察室副主任、政治处副主任、办公室副主任为成员,负责对廉政监督员的管理和指导。
三是明确廉政监督员产生办法。廉政监督员按照个人自荐、部门推荐、院廉政监督员办公室审查、院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确定,以聘用方式产生。《办法》要求,各内设机构应分别设立廉政监督员1名,从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群众认可度高的普通干警中择优产生。
四是明确廉政监督员工作职责。《办法》规定,廉政监督员负责报告本部门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负责报告本部门人员勤政廉政情况、负责报告本部门人员遵守党纪检纪情况、协助监察室对本部门人员违纪违法问题进行调查、协助院检务督察办公室开展与本部门工作相关的检务督察等职责。
五是明确廉政监督员工作方式。《办法》规定,廉政监督员要在日常工作中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入脑入心;加强对本部门干警执法办案过程中遵守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确保全程留痕;协助部门负责人定期分析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积极参加廉政监督员工作会议,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六是明确廉政监督员管理方式。《办法》规定,廉政监督员在部门负责人的领导和廉政监督员办公室的指导下工作。《办法》将廉政监督员的履职情况纳入目标考核,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发现本部门人员不廉洁情况不报告的,将严肃问责;对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成效显著的,进行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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