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以来,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检察院强化对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的监督,探索建立了诉讼违法行为调查机制。
该机制设置了精细的调查流程。即民事申诉案件统一由控申部门受理并移送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办理,调查核实案件由承办人提出,分管检察长批准;调查范围为审判人员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办案期限为3个月,重大复杂案件报请检察长批准延长。调查完毕后,一般违法行为由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并及时告知申诉人;发现涉嫌犯罪线索,及时移送本院侦查部门办理。
据悉,该院目前已办理1件程序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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