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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所谓“缺啥来啥”,在山东省平度市,一位年轻小伙刚走到自助存取款机前准备取钱时,存款槽却“自动”吐出一沓百元大钞!遇上此等“好事”的小伙子李某,面对这一沓现金,思考片刻后悄悄收了起来。经平度市检察院提起公诉,11月10日,李某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据李某交代,2017年7月21日上午,他来到自助存取款机取款时,并未采取任何操作,自助存取款机的存款槽就自动打开,吐出厚厚一沓百元现金。“当下没考虑太多,只是想着马上就要发笔‘小横财’,趁没人注意,一时冲动就高兴地拿着钱走了……”小伙子这样说道。 办案民警查看了银行监控视频,监控显示,当日李某在自助存取款机办理业务时有多人排队,秩序良好,并无异常。直到李某上前办理业务,自助存取款机存款槽突然自动打开,吐出现金,李某神色慌张将钱取走。 那钱果然是ATM机“自动”吐的?当然不可能! 审查起诉阶段,办案检察官同银行工作人员在同一台自助存取款机上模拟当时的情景,银行工作人员拿出一张100元现金进行无卡存款操作,放入后按“确认”键,自助存取款机存款槽挡板关闭,存款成功;按“取消”键,则60秒后自助存取款机打开存款槽挡板,吐出现金,存款失败;若未按键,60秒后,现金会被吞入自助存取款机,暂由银行保管。 原来,当天排在李某之前的客户进行无卡无折汇款业务操作,当他放入存款槽6000元后,应该按“确认”键,结果却疏忽点击了“取消”按钮,然后认为汇款成功便离开了。随后,走上前来的李某准备插卡时,恰巧存款槽吐出了那沓现金…… 直到案件起诉时,李某一直强调自己“无辜”。可监控证实,李某在发现现金时明显向之前进行汇款业务的那位客户张望了几秒钟,直至那位客户离开,证明其在明知存款槽内现金应为他人所有的情况下,仍然采取秘密窃取手段将该笔现金非法占为己有,已然构成盗窃罪。 被批捕后,李某归还了6000元现金。“我已经把钱还给他了,这样还要告我盗窃?”小伙子很是不解。对此,办案检察官解释道,本案中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数额较大钱款,其行为构成盗窃罪,且犯罪终了,已然既遂,其还钱的行为不能成为免罪免罚的理由。但如果主动自首、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谅解的,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万事不可不劳而获。办案检察官提醒,平时用ATM机办理业务时,要按照步骤谨慎操作,确认操作无误后再离开,以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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