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广安区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警察,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全程跟踪监督,严格操作程序,公平公正透明”的总体要求,纪检监察部门“零距离”、全方位进行监督把关,确保整个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本次公开招聘从2015年12月14日至2015年12月30日止。按照分工,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纪检监察部门做到了“三个监督”。一是加强对公开招聘方案拟制的监督。提前介入参与,积极协助政工部门草拟《2015年招聘聘用制司法警察的实施方案》,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党组决策提供参考。纪检组长作为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全过程参与了《实施方案》草拟和审定,保证《实施方案》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为顺利实施招聘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加强对招聘工作各个环节的监督。纪检监察人员在资格审查报名时,对报名者的年龄、学历、履历等个人信息认真核实,确保报名人员符合竞岗条件要求;在笔试阶段,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笔试题目实行封存,保证试题不泄露;在面试阶段,对面试领导小组和工作成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相关资料按照要求及时签字、盖章、封存归档;及时公示、公开相关竞聘信息。将监督工作融入公开招聘的各个环节,保障了招聘人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三是加强对招聘工作纪律的监督。在招聘工作过程中,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确保纪律的严肃性,没有出现跑风漏气、打“人情分”、“说情打招呼”等问题,无违规违纪行为。
本次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警察5人,招聘工作圆满完成,收到了预期效果。纪检监察部门主动参与,履职尽责,为检察工作选拔优秀人才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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