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安区检察院采取发放“三份清单”、签订“三个承诺”、建立“三项制度”,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一、时刻警醒,发放“三份清单”。一是发放《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根据院文件要求,对党组书记、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党支部书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认真梳理,并制作成责任清单,发放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人手中,促使其时刻牢记自身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发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根据检察干警的岗位特点,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细化到每名检察干警,形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一式三份,由检察干警签订后,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保留一份、自己留存一份,另一份送纪检监察组织备案。三是发放《廉洁风险迹象精细化计分管理行为清单》。在《广安市廉洁风险迹象精细化计分管理行为清单》的基础上,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增加《办案纪律廉洁风险行为清单》,形成《广安区检察院廉洁风险迹象精细化计分管理行为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并将“清单”制作成卡片,发放到每位检察干警手中,促使检察干警时刻牢记“清单”内容,警醒检察干警模范遵纪守法。
二、责任明晰,签订“三个承诺”。一是签订《五守五讲承诺》。全院干警郑重承诺:守政治纪律,讲忠诚规矩;守组织纪律,讲服从规矩;守工作纪律,讲担责规矩;守群众纪律,讲服务规矩;守作风纪律,讲自律规矩。二是签订《党员干部不违规经商办企业、不违规兼职的承诺》。广安区检察院利用1个月时间,对检察干警是否存在违规经商办企业,或者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其亲友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兼职行为;是否存在违反相关制度规定,与律师、当事人等进行不正当交往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清理。在此基础上,督促检察干警签订公开承诺书。三是签订《党员干部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会所会员卡的承诺》。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党员干部是否存在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和持有会所会员卡等情况进行自查和检查,并组织全院干警向党组织作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承诺。
三、体系构建,建立“三项制度”。一是制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实施方案》。《方案》把厘清领导班子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责任作为重点,着力健全制度机制,形成认识到位、责任明晰、履职尽责的主体责任落实体系;把深化纪律体质改革作为重点,突出纪检监察部门执纪监督主业,形成监督有力、制约有效的监督责任体系;把完善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作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形成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的问责追究体系。二是制定《关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意见》从强化思想教育,注重源头治理;严肃查处案件,深化正风肃纪;落实“两个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等三个方面对作风建设进行了规定,推进作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三是制定《廉政监督员实施办法(试行)》。根据纪检监察部门人少事多、廉政监督容易出现死角和盲区的现状,通过在内设机构设立廉政监督员,协助内设机构负责人贯彻落实上级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和院党组的决定,定期分析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通过该办法,实现廉政监督全覆盖,确保廉政监督全程留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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