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两抵骗抵押 假意悔罪被识破
来源:本站原创阅读:0发布时间:2020-06-19
经营公司遇到资金紧张,便将已抵押的家用轿车再次抵押,进行筹款,最终不堪债务重负,又与妻子协议离婚后外出逃债,案件审理过程中,又企图利用认罪认罚司法政策减轻处罚,结果被识破。近日,经浙江省兰溪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兰溪市法院当庭宣判,吴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九个月。
2010年2月11日,43岁的吴某以经营公司需要资金为由,向华某抵押家庭轿车借款6万元。后吴某以急用为名,用租来的汽车进行互换,将该车开走。2010年6月2日,吴某隐瞒真相,又以抵押该辆轿车的方式向方某借款5万元。2010年底,吴某因无法承受上百万元的债务,与妻子协议离婚后去外地逃债,直至2019年12月18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兰溪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用于抵押的涉案轿车价值人民币5.2万元。
案件移送兰溪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对吴某进行讯问,并将司法政策向其宣讲,吴某表示自愿认罪认罚。然而,案件开庭审理时,吴某又表示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有意见,辩解自己认为车辆价值很高,自己第一次质押汽车后,又隐瞒真相再次将汽车质押向第二个人借钱,是自己忘记汽车已经质押的实际情况,是疏忽才导致一车两质押的情况发生。鉴于吴某的辩解,公诉人认为其已不在认罪认罚范围,果断提出调整量刑建议,从一年零六个月调整为一年零九个月,得到审判长支持,并当庭作出宣判。信息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