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广安市检察机关2016年民行检察工作现场会在广安区检察院召开,广安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国清、副检察长吴涛、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王志立、各区市县院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市县两级院民行科全体干警及广安区院全体班子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广安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吴涛主持。
市检察院检察长黄国清一行在广安区院检察长李志春的陪同下,参观了广安区院的检务服务大厅,并听取了民行工作情况介绍。随后召开了全市检察机关民行检察工作现场会。会上,李志春检察长致欢迎辞,随后广安区院、邻水县院就上半年民行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作了交流发言。市院民行处处长吕秀丽通报了上半年全市民行工作目标以及各基院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全市民行检察工作作出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指出了存在的差距,并对下半年工作作了部署安排。市院民行处副处长雷景辉组织学习了《广安市人民检察院违法行为检察监督规则(试行)》。
广安市院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王志立简要回顾了上半年全市民行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分析了民行检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就下半年民行工作的开展提出了五点意见:一是要在确保完成基本任务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推进查办虚假诉讼和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两项重点工作;二是要认真开展好“基层民行检察工作推进年”活动,推进民行工作健康发展;三是要多措并举,通过加强内设部门协作,健全外部协作沟通机制,以科技信息化为依托,扩大案件线索来源渠道,切实扭转案件少的被动局面;四是要扎实抓好查漏补缺工作,圆满完成目标考核任务,为明年的工作打好基础;五是要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培训、调研指导和交流学习等多种方式抓好民行干警的业务培训工作,提升民行干警业务素质。
最后,广安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国清对全市民行检察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做好形势研判。要求各基层院认真学习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国检察机关第十四次会议精神,把握民行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探索分析新问题,适应新形势;二是要结合民行职能的调整,将过去以诉讼监督为主的办案模式,调整到以民事检察和行政检察并重的二元化格局。市院要充分发挥上下两级院一体化办案机制职能,做好案件指导和调研,各基层院要以查办虚假诉讼为核心,履行好诉讼过程、执行程序中违法情形以及诉讼外行政违法行为的同级监督。三是要求各基层院领导要高度重视民行工作,每半年要听取一次民行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要从数量和质量两方面充实民行队伍,加强办案力量,大力落实查办虚假诉讼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两大任务,充分发挥《广安市人民检察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规则(试行)》的作用,争取明年办案数量在今年基础上提高50%。同时注重业务培训和专家型人才的培养。四是要争取在全省创造经验,全国增加影响。他要求各基层院继续保持民行检察工作好的势头,提高办案数量,争取在明年让全市民行工作进入全省第一方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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