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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加庆
男,1981年10月生,汉族,四川广汉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2002年6月参加工作,现任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协助检察长统筹全院日常工作,分管第三检察部(控告申诉检察、刑事执行检察、案件管理及法律政策研究工作),计划财务装备、后勤管理、机关安全生产,联系依法治区、信访维稳、普法等工作。
历任广安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技术处副处长、控告申诉处处长、第八检察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