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区检察院迅速行动落实内设机构改革工作

来源:本站原创阅读:0发布时间:2019-11-29

根据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四川省市县两级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省委编办《关于市县两级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的批复》文件精神,广安区检察院迅速行动,高标准、严要求,全面落实内设机构改革工作。

1126日,广安区检察院召开内设机构改革工作部署会。会议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志伟主持,全院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会议宣读了四川省委编办批复的内设机构改革方案,宣布了内设机构人员调整方案和领导分工调整方案。

会上,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志春指出,此次内设机构改革,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上级院关于深化机构改革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是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需要,是检察机关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李志春要求全院干部职工,要从全局出发,充分认识内设机构改革的重要意义,坚决贯彻落实省、市检察院有关内设机构改革的精神,认真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思想共识,强化责任担当,正确看待个人进退留转,服从组织安排,做好工作衔接,以过硬的纪律作风、良好的精神状态、强烈的责任心,确保队伍思想稳定、工作有条不紊、改革有序推进。

为确保内设机构改革工作顺利开展,该院党组2次召开专题会议集体研究,开展谈心谈话20余人次,确保全院思想统一,齐心协办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同时,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将内设机构改革精神向区委、区委政法委报告,确保党的领导贯穿改革的各个方面和全过程,得到对改革的大力支持与帮助。

此次改革,广安区检察院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3个挂牌机构:第一检察部(挂未成年人检察部、金融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挂司法警察大队)。其中第一检察部负责辖区内所有刑事案件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及法律监督工作,第二检察部负责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工作,第三检察部负责控告申诉检察、刑事执行检察及案件管理工作。通过内设机构分工调整、职能优化配置,新的内设机构体系更符合检察权运行规律,符合检察工作需要,实现人岗相适、优化高效,为建立检察人员各归其类、各展其才的职业发展通道,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全面稳步推进四大检察协调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部署会议结束后,全体干警按人员调整方案到岗到位,各项工作无缝衔接。新的内设机构体系将于121日正式启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