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广安区人民检察院与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检察院签订《检察协作框架协议》,两地决定进一步深化检察协作,提升检察工作水平,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该协议明确了四个方面的检察协作内容,包括协力维护交通物流秩序,服务保障两地互联互通;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共筑生态保护屏障;加强民营企业平等保护协作,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维护金融领域安全协作,共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框架协议为两地建立起线索移送、管辖争议解决机制及办案协作工作机制、涉检信访申诉矛盾纠纷化解协作机制、信息资源共享机制、业务交流协作机制和长效协作保障机制等六项检察协作机制。
“两地检察院将以此为契机,加强检察业务协作和工作经验交流,加深互动,增进友谊,共同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协议签订仪式上,广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志春表示。
涪陵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田远未表示,将通过不定期互访、交流座谈、重大活动邀请参加等形式,实现双方专家资源及业务骨干资源共享,搭建工作平台,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办理、重大事项处置、重大制度建立修订等方面相互借力,实现资源共享,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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