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们:
有这样一群人,在失足的未成年人面对冰冷的铁窗,感到彷徨、焦虑和恐惧的时候,伸出了他们温暖的双手,参与到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中,监督司法机关规范司法行为、协助司法人员与涉案未成年人进行沟通、配合司法机关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法治教育,维护着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他们有一个特殊的名称叫 “合适成年人”。
广安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现正进行合适成年人招募活动,以期扩大合适成年人队伍,欢迎广大市民朋友们报名加入。合适成年人相关招募细节如下:
一、合适成年人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一条之规定,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二、合适成年人权利与义务
1.合适成年人的权利:
(1)基本信息知情权;
(2)在场旁听权;
(3)程序违法异议权;
(4)帮助教育权;
(5)查阅笔录签字权;
(6)向涉案未成年人表明自己的身份和立场;
(7)向涉案未成年人说明他们的处境,和在该处境下其可能面对的情况和后果;与涉案未成年人核对,以确定其是否被告知询问原因;检查羁押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时间和相关的记录;
(8)确保涉案未成年人处于正常的生理、心理状态,以保证他们不会因为饥饿和疲劳而被迫作出不实的供述。
2.合适成年人的义务:
(1)监督办案人员在审讯和询问过程中是否有不当行为,避免对涉案未成年人造成心理及生理伤害;
(2)协助涉案未成年人与办案人员及时沟通,促进涉案未成年人与办案人员之间的相互理解;
(3)及时处理涉案未成年人的负面情绪,保证审讯和询问过程有效的顺利进行;
(4)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简单初步帮教,为后续审讯、询问、社会调查和社会帮教打下良好基础;
(5)保护涉案未成年人的隐私,避免隐私泄露增加未成年人的心理负担。
三、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流程
1.携带身份证及《广安市广安区合适成年人聘书》到场;
2.按照约定时间到达服务地点,并联系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办案人员(以下简称“办案人员”)办理出入手续;
3.在询问、讯问开始前,向涉案未成年人进行自我介绍,告知其父母无法到场的原因,确认他是否已了解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并告知他可以与合适成年人沟通、表达疑问;
4.认真旁听办案人员与涉案未成年人的对话;
5.在讯问、询问以及庭审过程中监督办案人员的操作以保证操作的规范性从而保障涉案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6.帮助解决涉案未成年人提出的问题,安抚涉案未成年人,处理负面情绪,促进涉案未成年人与办案人员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7.合适成年人可以在办案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必要的安抚和教育,帮助涉案未成年人调整认知,正确理解法律规定及诉讼流程;
8.在讯问、询问结束后,认真阅读笔录或相关告知文件,正确理解笔录中记载的内容与相关告知文件中宣传的内容,并确认笔录记录的内容与他们所述内容一致;
9.待涉案未成年人在与自己所述内容一致的笔录上签字后,由合适成年人仔细阅读笔录或相关告知文件,确保笔录记载与涉案未成年人供述内容一致,然后再在笔录或相关文件上确认签字。
四、招募条件
合适成年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满28周岁;
(二)身体健康,品德良好;
(三)在辖区内有固定住所;
(四)没有刑事犯罪记录;
(五)掌握基本法律常识或者心理学知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六)具有一定的工作经历和社会阅历;
(七)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八)热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和公益事业。
五、报名方式
有意向者,请下载附件《合适成年人报名信息表》填写好后将其发送至邮箱769918059@qq.com,我们收到邮件后会及时处理,尽快给您答复。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0日18点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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