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探索历史文化遗存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切实履行红色文化公益保护检察职能。2022年8月18日,广安区人民检察院与区文广旅局签订《关于协作推进邓小平故里历史文化遗存保护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指出,邓小平故里历史文化遗存是指广安市行政区域内与邓小平有关、具有特定历史意义和价值的文物、遗址、纪念地,区检察院与区文广旅局双方,应秉持双赢、共赢理念,积极发挥各自职能作用,互相配合协作,共同做好邓小平故里历史文化遗存保护工作。区检察院与区文旅局分别在线索移送、调查取证和开展专项活动等方面建立了配合机制,有效深化区检察院与区文广旅局的合作基础。
此次会签文件的落地落实能够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增强检察机关与文旅部门在历史文化保护工作上的协作力度,有力护佑小平故里红色历史文化遗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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