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广安区构建未成年人工作社会支持体系推进会在广安区检察院召开,18家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和区检察院全体班子成员参加了会议,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胡向东受邀出席。会议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袁萍主持。
会上,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华向大会介绍了构建广安区未成年人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前期工作,并宣读了区检察院在合作框架下牵头落实的三个合作机制文件。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刘建华宣读了《关于印发<关于构建广安区未成年人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并作了讲话:“未成年人工作社会支持体系构建是一项至上而下安排的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这次《关于构建广安区未成年人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的实施意见》的出台,就是各相关部门前期工作的一个重要成果,对今后开展相关工作提出了明确性的指导。社会意义重大,合作框架是各成员单位共同讨论形成,希望各部门能在日常工作中加以落实,取得成效。”
区检察院检察长李志春就开展未成年人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李志春检察长提出,区检察院要加强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的联动协作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的沟通衔接,按照“试点引路,示范带动”的思路,积极参与到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集体智慧和力量。
会上,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胡向东指出,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不断强化未检工作,着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为全市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广安区院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积极开拓创新,构建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走在全市前列。
一是要讲政治,坚持在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必须依托党委,在党委领导统筹下凝聚各部门、全社会力量把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工作做出成绩。
二是要有担当,发挥好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工作推动作用。检察机关要清醒认识所负有的重要责任,积极成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和政府这其它五种保护工作的“发动机”,监督各部门充分落实各项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协同大家共同开展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工作。
三是要抓成效,尽快为全市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区检察院这次在全市首次开展构建社会支持体系,应尽快协同各部门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成绩回应人民群众对加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的更高要求和期待,同时也要积极做好为全市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的经验总结工作。
最后,区检察院与所有成员单位进行了深入交流,达成共识,各成员单位纷纷表示将共同努力推进社会支持体系合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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