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吟丰 通讯员卢建兵 彭晰宇)9月5日至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张德利就落实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和第十四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精神,深化检察改革到湖南调研。其间,张德利一行先后赴湖南省检察院、韶山市检察院、芷江县检察院、湘西州检察院,听取省市县三级院特别是改革试点院的汇报和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有关负责同志的意见和建议,并与干警代表座谈。 张德利指出,湖南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检察改革工作,加强司改工作机构建设,科学设计遴选方案,积极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各项改革进展顺利。 张德利强调,当前要认真学习贯彻长春会议精神,组织全体检察人员学深学透孟建柱书记和曹建明检察长重要讲话,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要准确理解把握中央政策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中央的部署推进各项改革。 张德利要求,各级院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形成科学合理的工作格局和责任格局。最高检重点抓好顶层设计和督办协调,提高改革方案质量,确保各项改革方向对、措施实、能落地;省级院重点抓好组织实施和督察落实,提高改革精准发力和精准落地能力;市县两级院重点抓好改革举措落地,积极探索创新。 张德利强调,要突出重点,统筹协调,扎实推进检察改革。要牢牢抓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抓紧做好权力清单的研究制定工作,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取得实效。司法责任制与人员分类管理、职业保障、基层院内设机构整合等各项改革系统性、关联性强,要搞好制度衔接,统筹兼顾、协调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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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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