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安区院为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检务公开活动中邀请3名人民监督员评查案件和监督一起拟不起诉案件,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在评查案件中,人民监督员围绕办案程序、法律文书是否规范等,以严谨、客观的态度对2013年办理的部分案件进行评议、审查,并认真填写案件质量评查表。人民监督员通过评查一致认为,区检察院办理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办案程序合法,案卷装订规范,没有违法办案情况,对法律文书存在的瑕疵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听取意见后,区院纪检组长陈德平表示,将针对人民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树立检察干警工作责任心和质量意识。
在监督拟不起诉案件中,案件承办人向人民监督员及市检察院监督办人员汇报了案情,说明了拟处理意见的理由和依据的法律条款,对人民监督员的提问进行了一一回答。在单独评议后,人民监督员对案件发表了个人意见,一致表决同意对这一起案件作出拟不起诉决定。
评议结束后,人民监督员认为,广安区院邀请人民监督员评查、监督案件的做法,不仅起到外部监督作用,而且也强化了内部监督,有助于推动检务公开和阳光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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