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区检察院制定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

来源:本站原创阅读:0发布时间:2014-09-25

    9月22日,广安区检察院根据省委《关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和省委政法委《关于建立健全政法机关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的实施意见》,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经党组研究,制定了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从强化思想教育,注重源头治理;严肃查处案件,深化正风肃纪;落实“两个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等三个方面对作风建设进行了规范。

    《意见》规定,要从强化执法为民宗旨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警示教育、落实思想政治工作联络员制度和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等方面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要从建立反腐倡廉学习制度、建立重要节点警示教育全覆盖制度、建立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家庭制度、完善抓早抓小机制 、建立积极预防系统治理工作机制、建立廉政风险台账等方面进行源头治理,从源头上铲除滋生不良作风和腐败问题的土壤和条件。

    《意见》规定,要建立作风建设规定案件的快查快结机制,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遮掩护短;要完善“检察开放日”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定期走访人大代表制度、开展专项治理,以此深化正风肃纪工作。

    《意见》细化了党组的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内设机构负责人责任以及纪检组的监督责任 ,确保“两个责任”落实到位。《意见》还从加强经常性督察、专项督察、重要节点督察、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抽查等方面对作风建设督察进行了规范,推进作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