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印发公布后,广安区人民检察院及时组织全院干警逐条学习,坚决执行。
这次学习强调检察干警必须做到“四要”:一是要熟知并理解“八项禁令”的具体内容,真正把严格公正文明规范司法变为自觉行动和职业习惯;二是要充分认识到“八项禁令”是持续推进解决“四风”问题、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集中解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和司法办案水平的重大举措;三是要结合对“禁令”的学习讨论,主动从思想深处认识到违反相关规定对检察工作、检察干警形象带来的不利影响,深刻剖析、检讨以往的一些习惯性做法与相关规定要求间的差距;四是要自觉遵守,认真履行,以更高的要求约束自己,随时对照、警示自己,做到警钟长鸣。
会上,李志春检察长明确要求严格执行“八项禁令”必须把好“四关”:一是把好事实关,认定犯罪事实,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二是把好证据关,转变只注重犯罪嫌疑人供述等言辞证据不注重其他实物证据的传统证据关;三是把好程序关,坚持实体和程序并重,确保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四是把好规范关,规范办案各环节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自侦案件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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