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安区检察院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考核,以六个载体助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以党规党纪学习为载体,提高干警思想政治素质。坚持每月1次的政治理论和党规党纪学习制度,系统学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时传达上级纪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有关典型案例的通报,筑牢干警思想政治防线和廉洁自律底线。
二是以专题听取汇报为载体,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院党组每季度听取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查找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具体措施;院党组每半年听取1次思想政治工作联络员和廉政监督员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干警的思想动态和廉政监督存在的困难,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
三是以廉政风险排查为载体,着力查找廉政风险点。每年排查1次廉政风险,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风险点进行认真排查,根据排查出来的廉政风险点,确定廉政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
四是以全员廉政谈话为载体,做到早提醒早纠正。每年组织1次检察长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中层干部与一般干警廉政谈话,确保廉政谈话全覆盖。坚持新任中层干部上岗前必谈、干警岗位调整前必谈、新进人员上岗前必谈的“三必谈”制度,防止干警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五是以建立完善机制为载体,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修订《干警请销假制度》、出台《关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等制度,加强检察机关管理和作风建设,促进廉洁自律更加自觉,纪律作风进一步加强。完善《检务督察工作办法》,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增强制度刚性约束。制定《廉政监督员实施办法》,通过在内设机构设置廉政监督员,实现廉政监督全覆盖,确保廉政监督全程留痕。
六是以开展检务督察为载体,确保各项禁令落地生根。坚持重大节假日期间开展检务督察。在春节、“五一”、“十一”等节假日期间,加强对节日值班、车辆封存、安全防范、执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等情况进行专项督察,督促检察干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车辆封存、节假日干部值班、办案和重点部位安全防范等规定。强化对执法规范化的督察。围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问题梳理,纪检监察部门会同案管办、办公室、政治处对执法规范化建设进行专项督察,确保执法办案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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