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检民行[2014]4号
关于参加《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培训的通知
各县(区)院民行科: 为全面正确贯彻执行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及民事诉讼监督规则,市院结合全国检察机关诉讼监督规则长沙培训班指导精神和培训内容,决定于2014年3月25日在市院举行一次全市民行检察人员培训会,县区院民行部门负责人带队,全体人员参训,不得请假。 培训地点:巴中市人民检察院视频会议室。 培训时间:2014年3月25日上午8:40-12:00时;下午 1:30-4:30时。 培训要求:请参训人员每人自备一份《人民检察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书面材料。 |
2014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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