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最高检关于加强检察理论研究的精神,广安区检察院主动承担市院下达的“建立民营企业检察保护机制”课题研讨任务。5月6日下午,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志春主持召开了课题研讨第一次会议,包括专职检委会委员杨建明在内的5名课题组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杨建明传达了市院研究室主任甘文超对开展“建立民营企业检察保护机制”课题研究的要求和想法,提出要确保在6月份之前完成阶段性撰写,10月份之前完成整个课题的撰写。随后,其他课题组成员依次对如何开展好本次课题研究,充分发表了意见和建议。
最后,李志春强调做好本次课题研究,必须要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整个课题研究要在年初向区委报送《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五条措施》的框架下进行,注重纲领性文件的指导。二是坚持创新工作成果的及时总结,在本次课题下还可以开展其他分课题,注重研究成果和实践机制的结合,将理论研究真正指导于实践。三是坚持课题研究的多元化成果体现,在高质量完成理论文章撰写的基础上,既要构建出台多个机制争取省市院的推广,又要注重服务中心大局,积极向区委、区人大报告检察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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