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区检察院“三性”工作法强化案件管理

来源:本站原创阅读:0发布时间:2019-05-17

   案件管理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广安区检察院就如何做好新形势下案件管理、提高办案质量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在实践中总结出“意识权威、机制规范、方式公开”三大案管标准,提出了强化案件管理的“三性”工作法。

   一、助推司法改革,强化管理意识权威性

   思路决定出路,搞好案管工作的基础在于管理意识。广安区检察院充分认识到案件管理工作对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推动检察业务科学发展的重要性,把思想统一到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强化案件管理意识。一是调整案管工作思路,紧扣“规范要总揽,监管要强化,绩效要提升”工作思路,把促进案管工作“对外优化服务,对内强化监督”作为案管工作的出发点,全面提高案管质量,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二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和检查督导,不断增强业务部门接受案管部门监督的自觉性。三是有效构建案件管理培训机制,努力建设一支作风过硬、能力较强、法律素养较高的案管专业化队伍,不断增强监督的有效性。该院通过这些措施,实现了管理意识上的“三个转变”,即推动案管工作从局部管理向系统管理转变、从碎片管理向体系化管理转变、从个案管理向业务治理转变。

   二、创新管理模式,强化案管机制规范性

   广安区检察院结合高检院出台的《关于加强案件管理的规定》,不断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努力实现案件管理与各检察业务部门的无缝对接。一是从制度建设入手,确保管理实体公平。出台《案件管理办公室工作办法》,明确案管工作范围,增强案管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出台《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工作规定》,增强管理法治化、规范化发展水平。二是以流程规范为突破口,确保案管程序正义。广安区检察院通过设置流程图平台,进一步细化案件登录、录入、分流等环节,加强流程监控和同步预警,保证信息统计与案件管理的对接,有力促进了程序正义与规范。三是以提升质量为目标,强化案件评查机制。广安区检察院推出“1-1-X”模式,即专人领导、专人办理,并从业务部门挑选责任心强、经验丰富、法律素质高的检察人员组成评查人才信息库,积极开展案件评查。

   三、开展“阳光检务”,强化管理方式公开性

   案件管理中心是检察机关机关服务社会的最大窗口,也是检务公开的最大平台。广安区检察院充分运用案管中心和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对外优势,有效发挥出服务社会的作用。通过不断完善案件查询机制,将适合公开的信息及时对外公布。创新“一站式”工作模式,通过窗口接待、电子滚动播放等方式,为案件当事人及其相关人员服好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