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市广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志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6年工作回顾
2016年,我院在区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在全市检察系统年度绩效考核中名列前茅。
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制定《关于查办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得到了区委和市检察院主要领导的肯定性批示,并转发全区相关部门。坚决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批准逮捕14件35人,提起公诉17件25人。依法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正确把握罪与非罪界限,起诉12人。紧盯人民群众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批准逮捕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嫌疑人3人,起诉3人。加大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力度,向区食药监局发出给予销售假药商店行政处罚的检察建议。建议区人社局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4件4人移送区公安分局依法审查立案。积极服务和保障扶贫攻坚工作,举全院之力落实各项帮扶责任,帮助贫困村向上争取项目资金200余万元,为困难群众办实事20余件,全院干警进村入户开展调研、慰问、帮扶活动1200余人次,累计捐款捐物3万余元。
二、充分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275件427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75件267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49件564人,经审查提起公诉300件439人。已审结的案件法院均作了有罪判决。对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坚持快捕快诉,形成打击合力。共批准逮捕此类案件129件190人,提起公诉180件265人。
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依法处理群众诉求。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无逮捕必要的案件不批捕48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案件不起诉12人。受理并妥善处理来信来访90件。促成刑事和解25件,办理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3件5人,累计发放司法救助金8万元。探索建立国家司法救助标准量化机制,与区法院、区公安分局会签《国家司法救助标准细化办法》,在辖区内实现救助标准的量化和统一,该做法得到了省检察院的充分肯定。加强文明接待室建设,建成了全市首个集举报、控告、申诉、律师接访、行贿档案查询于一体的检察服务大厅,实现了各项对外服务职能的集约化管理和“一站式”服务。保持了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
强化风险防控,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建成了未成年人办案工作区。强化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积极参与“校园暴力”、“校园欺凌”防治工作,探索建立合适成年人到场机制,建立全市首个合适成年人信息库。积极构建新型检律关系,创新“六项措施”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该做法得到了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的肯定性批示,并转发全市推广。
三、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强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3件15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9件11人,渎职侵权案件4件4人;副县级干部1人(市院交办),正科级干部4人,副科级干部4人;区级部门工作人员10人,乡镇干部3人,其它2人。现已全部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100余万元。在查办案件的同时,更加重视职务犯罪预防。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5份,帮助发案单位落实整改措施30余条。加强职务犯罪案件分析研究,向区委、区政府报送的《2016年度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得到了区委、区政府、区纪委、区委政法委以及市检察院主要领导的肯定性批示。
四、全面强化诉讼监督,确保严格公正司法
加强对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加强侦查监督,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件5人,纠正漏捕5人,依法纠正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14件,纠正漏诉23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依法提出抗诉5件,书面纠正审判活动违法7件。
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8件,办理审判程序中的违法情形监督案件2件,办理民事行政执行活动违法情形监督案件2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件,深入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及有关单位依法履行职责17件。
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对区看守所监管活动中违法情形发出书面监督纠正意见10份。加强对刑罚交付执行的监督,监督纠正刑罚交付执行中违法情形4件5人,督促收监执行2人。加强对社区和监管场所执法监督,查办涉嫌职务犯罪案件1件。扎实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对26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采纳24人。
五、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公正规范司法
全力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通过公开考试、差额选任的方式择优遴选出首批员额制检察官21名。开展未入额人员转岗定岗工作,对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分别实行单独管理。
着力落实司法责任。组建以检察官为主的办案组织,制定权限清单、履职清单、追责清单,明确检察官和检察辅助人员的权责。通过完善案件监督管理、案件评查等方式,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初步实现了“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
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
坚持固本培元,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检察人员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抓党建促队建、抓班子带队伍,提升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
坚持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强化业务学习,组织好全员轮训,积极派员参加业务培训。大力开展岗位练兵与业务竞赛,1名干警被评为全省业务能手,15名干警在全市检察机关“七个十佳”业务技能评比中获得表彰。
坚持自身反腐倡廉和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各项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坚持“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违纪违法预防,认真学习党内“两个法规”,加强干警的日常监督不放松,防止“四风”问题反弹。通过开展检务督察、规范化执法检查、严格执行岗前廉政谈话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不定期纪律作风明察暗访等,努力建设一支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检察干部队伍。
七、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确保依法行使检察权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重大事项向区委请示汇报制度,坚决贯彻落实区委的决定、决策及工作部署。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向人大专题报告了侦查监督工作,并认真落实审议意见。重视与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系,建立了人大代表联络微信群,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全部办结。定期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并主动邀请政协委员、法律界代表来院视察工作,政协委员的提案全部办结。开展“加强侦查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检察开放日等活动,真诚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有力地促进了检察工作健康发展。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制度,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全面实行生效法律文书、办案流程等信息公开制度,开通官方微博及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重要工作动态和重大案件信息。深化案件程序性信息主动推送机制,通过微信、电话、短信等方式,主动向辩护律师、诉讼代理人推送案件程序性信息。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广安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律监督能力与新形势的要求还存在差距,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执法机制还不健全,不严格,执法规范化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检察信息化与检察工作发展的新要求还不相适应,检务保障能力和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逐一解决,力争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效。
2017年工作安排
2017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创“特色品牌”为目标,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队伍建设为抓手,以检察改革为动力,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我区“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切实强化服务意识,着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坚持从全区工作大局出发开展检察工作,准确把握新发展理念对法治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切实找准检察工作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着力点,增强检察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坚决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和经济领域职务犯罪,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法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罪与非罪界限,高度重视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司法办案方式方法,充分发挥打击、保护、监督、教育、预防等职能作用,不断增强服务效果,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作用,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黄赌毒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加强社会风险研判工作,深入推进社会治理。重点做好对涉罪未成年人、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的检察帮教。妥善处置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积极开展检察环节司法救助工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
(三)惩防结合查办职务犯罪,着力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保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不减、节奏不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继续抓好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犯罪高压态势,重点打击精准扶贫、工程建设、医疗卫生、征地拆迁、社会保障、教育就业等民生民利重点领域的职务犯罪。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拓展发现、查缉犯罪嫌疑人和腐败资产渠道。围绕区委扶贫攻坚的重大部署,同步开展专项预防。
(四)强化诉讼监督,着力维护司法公正
全面落实对权利的司法保障、对权力的司法监督要求,不断提升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完善检察监督体系建设,加大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和刑罚执行的监督力度,着力监督纠正执法司法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加强对滥用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
(五)深入推进检察改革,着力提升司法能力水平
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核心,构建新的检察权运行管理监督模式;探索体现职业特点的检察官管理制度;完善检察官司法档案,作为监督、考核、任用依据;探索员额制检察官动态调整机制。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着力防范冤假错案的发生。
(六)全面加强自身建设,着力夯实检察工作基础
坚持不懈抓好过硬队伍建设,坚持政治建检,全面推进从严治检,强化自身监督。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抓党建促队建、抓班子带队伍,统筹抓好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大力加强检察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检察队伍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深入实施科技强检战略,全面实施电子检务工程,探索完善“互联网+检察”工作模式,打造智慧检务,努力提高检察工作信息化水平。全面深化检务公开,善于与社会和媒体沟通,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实现检察工作与社会公众良性互动。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将牢记使命,忠诚履职,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主动融入全区工作大局,为推进我区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相关用语说明
1.“六项措施”:一是达成共识、主动告知,保障律师会见权;二是平台搭建、检务公开,保障律师知情权;三是交流互动、平等对话,保障律师辩护权;四是服务便捷、科技强检,保障律师阅卷权;五是书面回复、彼此促进,保障律师取证权;六是强化监督、严格司法,健全律师执业救济机制。
2.“七个十佳”:由广安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的“十佳精品案件”十佳法律文书”“十佳检察建议”“十佳办案能手”“十佳调研文章”“十佳宣传文章”“十佳创新工作”评选活动,简称“七个十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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