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工作报告

来源:本站原创阅读:0发布时间:2018-01-19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志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和自身监督,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围绕全区工作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着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33件59人。审慎处理涉众型经济犯罪,较好地完成了“汇丰公司”系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目前,该案已顺利提起公诉。平等保护国有、民营、小微企业发展,主动了解企业需求,及时提供法律咨询,积极帮助企业防控犯罪风险和经营风险,为企业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主动服务精准扶贫战略。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脱贫攻坚中的职能作用,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与区扶贫部门建立基础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强化对扶贫资金的动态监督。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盯紧“微腐败”,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案件6件11人。举全院之力落实各项帮扶责任,与蒲莲乡123户贫困户结对共建,派出2名第一书记、3名驻村干部,捐赠帮扶资金13万余元,采取领导包村、工作组驻村、干部包户等措施, 全力以赴做好脱贫攻坚工作。2017年 7月,蒲莲乡顺利通过国家第三方评估组检查验收。

二、围绕社会和谐稳定,深入推进平安广安建设

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充分履行批捕、起诉检察职能,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297件524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90件374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44件685人,提起公诉349件502人。坚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批准逮捕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46人, 提起公诉49人;批准逮捕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嫌疑人87人,提起公诉206人。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高压态势,批准逮捕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等毒品犯罪嫌疑人65人,提起公诉73人。依法惩治电信网络新型犯罪,共批准逮捕此类犯罪6件58人。在公安机关办理的“3.05”特大跨国电信诈骗案中,派员提前介入侦查5次,引导公安机关收集固定证据,形成打击合力。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完善检察环节轻微刑事案件从宽处理机制,对无逮捕必要的案件不批捕150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案件不起诉61人。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设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全年共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5件99人。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别程序,切实做到“少捕、慎诉、少监禁”。注重青少年法治教育,开展“依法治区—检察官在行动”法治宣讲进校园活动,深入广安辖区15所中小学校开展法治教育活动15场次,受众达5000余人。《检察日报》、广安市电视台相继对我院未检工作进行了专题采访报道。

注重矛盾纠纷化解。与区公安分局、区法院会签《关于规范办理阻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案件的实施办法》,有效地维护了律师执业权利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创建网上网下“检察为民服务中心”,依法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89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第三方参与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5件5人,确保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在检察环节得到妥善解决。畅通权利救济渠道,对1件逮捕后未追究刑事责任案件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对6名生活陷入困境的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提供司法救助金6万元。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积极开展刑事和解、支持起诉工作, 为20余名进城务工人员追讨工资15.8万元。

三、围绕中央反腐要求部署, 坚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

加大职务犯罪查办力度。坚持反腐败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10件15人,其中,贪污案件7件11人,受贿案件3件4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深挖窝案、串案,深入开展查办涉农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立案查处农村征地拆迁、支农惠农政策性补贴等领域职务犯罪窝案、串案6件11人,形成强烈震慑效应。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突出惠农扶贫、农业保险等领域的专项预防。全年共开展预防调查3次,警示教育宣传3次,预防咨询10次,案例剖析3件,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16次。撰写的《2017年度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得到区委主要领导的肯定性批示。 

四、围绕诉讼监督职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与区公安分局会签《对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未提捕案件的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刑事拘留强制措施适用。监督立案3件5人,监督撤案2件2人,纠正漏捕4人,纠正漏诉9人,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3件次。加强审判监督,依法提出刑事抗诉3件,监督审判活动违法6件次。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全年共受理民行监督案件22件,向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及其他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6份,均被采纳。1件执行监督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精品案件”。强化行政检察监督,在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了涵盖39家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专项工作组,出台《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实施办法》等配套制度,召开全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专项工作组联席会议1次。积极探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摸排公益诉讼线索并上报7件,经批准立案2件,已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份,均被采纳。2017年8月,在全省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上,我院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强化刑事执行活动监督。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协调,通过与社区矫正机构共享社区矫正定位管理系统平台,实现对社区矫正人员执行活动的动态监督,有效防止脱管、漏管、虚管现象。全年共向社区矫正部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监督收监执行2人。主动开展财产刑案件执行专项检察,与区法院会签《关于财产刑执行信息共享办法(试行)》,畅通信息渠道。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对21名无羁押必要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

五、围绕提升司法质量和效率,全力落实各项改革任务

稳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首批遴选的21名员额检察官全部配置到办案一线,其中80后检察官8人,队伍更加专业化、年轻化。组建新型办案团队,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各司其职、各归其位,实现人员配置最优化、办案效能最大化。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原则,建立办案人员司法档案,强化内外部监督。狠抓办案责任制落实,细化检察官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完善《绩效考核办法》《检委会议事和工作规则》等制度,实行扁平化管理,科室负责人不再行使案件审批权,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共办案50件。建立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为重大疑难案件的讨论、研究提供制度保障,为办案检察官和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坚决拥护、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顺利完成职能、编制划转和人员转隶工作。

积极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着力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建立健全侦查人员、证人、鉴定人、专家证人“四类人员”出庭作证制度,共申请“四类人员”出庭8件次。充分发挥公诉工作诉前主导、审前过滤的功能,完善补充侦查制度和不起诉制度,坚决排除非法证据,对达不到起诉标准的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防止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程序。

六、围绕队伍素能建设,固本培元夯实根基

狠抓思想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坚持政治建检,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四对照四提升 做忠诚卫士”专题教育活动,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解决检察机关领导班子和检察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全面加强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始终保持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警醒,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确保检察队伍政治过硬、作风优良。

狠抓队伍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树立人才兴检意识,坚定走“一专多能、以专为主”的精兵强检之路,建立系统培训与业务竞赛、岗位练兵与院校深造相结合的培养体系,全面提高检察队伍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共组织检察人员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和业务竞赛144人次,2名干警取得法律硕士学位,61名干警受到各级表彰奖励,涌现出“全国检察机关侦防能手”“全国检察机关优秀侦查员”“全省刑事申诉业务能手”“ 全省优秀公诉人”等一批先进典型。加强文化阵地建设,精心打造文化墙、文化长廊、机关图书室、党员活动室、院史陈列室,以有形的文化浸润干警心田,传播检察正能量。

七、围绕提升司法公信力,不断强化内外监督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持重大事项向区委请示汇报制度,坚决贯彻落实区委的决定、决策及工作部署,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2017年专题报告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并认真落实审议意见。高度重视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系,向代表、委员们赠阅《检察日报》,主动推送微信工作短报,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参加法治宣讲、听庭评议、“检察开放日”等活动,让代表、委员零距离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0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570条,法律文书369份,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检察要闻、检察工作动态、重大案件信息41期,检察工作更加开放、透明。注重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优化律师案件查询、阅卷服务,积极构建良性互动的检律关系。

过去一年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各位代表真诚履职、倾心注力、建言献策,为改进检察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是检察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在此,我谨代表广安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一是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深入,防控风险、服务大局的主动性还需加强。二是检察职能发挥与全面依法治国要求还有差距,法律监督仍有薄弱环节。三是信息化、智能化和大数据运用在司法办案中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四是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有待提高,干警纪律作风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突出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依靠各方重视支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检察机关转型发展的开局之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2018年,广安区检察院总体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和检察工作新要求,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队伍建设为抓手,以检察改革为动力,忠实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广安“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保驾护航。2018年,我们将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统一到区委五届五次全会的决策部署上来,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强化政治责任和担当精神,全力做好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促和谐工作。加大经济犯罪打击力度,全面遏制各类经济犯罪,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为招商引资、企业发展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推动司法救助与脱贫攻坚深度融合,着力解决乡村群众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等问题。

二、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立足检察职能,围绕人民群众对平安稳定的需求,加大对各类刑事犯罪打击力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领域专项整治、持续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活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认真做好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立健全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结合办案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推进未成年人社会化支持体系建设和未成年人犯罪社会化帮教预防体系建设,积极推动形成政府牵头、司法引导、多部门合作、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工作机制。深化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健全检察环节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三、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的监督,深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健全检察环节有效防范、及时纠正冤假错案机制。建立健全与公安机关和其它行政执法机关之间的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相衔接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机关的法律监督大力推进民事检察监督,开展常态化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加强民事执行活动监督,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健全多元化民事检察监督格局。健全完善行政检察工作机制,建立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机制。全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从生态环境领域入手,选准一些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探索提起公益诉讼,当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守护者。

四、深化各项检察改革,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建立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执法办案的衔接协作机制,形成惩戒职务犯罪的合力。深入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各项配套措施,进一步巩固改革成果,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理顺职能、优化分工。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推动构建多元化诉讼模式。

五、全面加强自身建设,着力夯实检察工作基础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大力加强检察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检察队伍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全面深化检务公开,善于与社会和媒体沟通,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实现检察工作与社会公众良性互动。

   各位代表,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检察事业发展任重而道远。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牢记使命、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为建设美丽繁荣和谐新广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名 词 解 释


1. “四对照四提升”: 对照“对党忠诚”要求、提升政治定力,对照“服务人民”要求、提升服务效能,对照“执法公正”要求、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对照“纪律严明”要求、提升抵腐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