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区检察院四举措落实“两个责任”

来源:本站原创阅读:0发布时间:2014-07-29

    近日,广安区召开落实“两个责任”工作会议后,广安区检察院高度重视,赓即召开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全院干警大会,认真传达贯彻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刘光辉和区委书记文建平的讲话精神,并结合检察工作实际,采取四项措施切实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深化落实“两个责任”的思想认识。要通过召开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全院干警大会,进一步统一全院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思想,使全院干警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责任,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之中,融入到全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之中。通过学习教育,使党员领导干部、内设部门负责人、支部书记都要记住自己的党内职务,尽到自己应尽的责任。

    二、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两个责任”的内容和衡量标准。要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安排部署和省委《意见》、市委《方案》、区委《方案》的要求,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按照可定义、可操作、可衔接、可量化、可追责的“五可”标准,按照由易到难、由简到繁的原则,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进行具体化,真正把责任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具体的人员。

   三、进一步深化落实“两个责任”的督促检查。要紧紧围绕领导干部的用人权、决策权、财经权和管理权,针对容易发生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继续狠抓《检察人员八小时以外行为禁令》、《关于规范检察官与律师交往行为的暂行规定》等制度的督促检查,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检察人员腐败行为“零容忍”。要强化责任追究,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对查处的案件坚决严肃处理并予以通报。

    四、进一步突出落实“两个责任”的宣传引导。要以深化检务公开制度改革为契机,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直通车为载体,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充分利用报刊、杂志、电视台等媒体资源,广泛宣传落实“两个责任”的经验做法和明显成效,营造浓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