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19日,区检察院机关各支部分别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院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并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听取其他党员提出的批评意见。各支部会前组织召开了支委会。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各支部书记通报了会前准备情况、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情况,支部班子成员、全体党员逐一作对照检查发言,紧紧围绕党性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学习意识淡化、自我要求不严等问题深挖产生问题的思想根源,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改进措施。党员相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共提出批评帮助意见139条。通过党员个人自评、党员互评和民主测评,达到了触动思想、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效果。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潘雪琴代表上级党委参加了各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对会议组织召开情况进行点评。她指出:各党支部组织专题生活会召开得很成功,各位党员自我剖析深刻,相互批评善意、客观、坦诚,敢于直面问题、亮短揭丑,“辣味”十足,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的效果。下一步要抓好整改,对各支部收集的意见及时梳理汇总,落实班子和党员个人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要进一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创新活动方式和载体,丰富活动内容,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志春参加第一支部生活会讲话时强调,支部书记、支部委员要牢记党内职务,要坚持好“三会一课”制度,及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学习政治理论,开展讨论交流,提高党员政治鉴别力。每名党员都要在党忧党,增强党性观念,从履行党员基本义务开始,坚持每月按时按标准自觉到支部组织委员处交纳党费。第一支部要给其他支部作好表率,努力争当“红旗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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