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五年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来源:本站原创阅读:0发布时间:2022-04-13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广安市广安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陈亚东

20211127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耕耘收获。区检察院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下,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检察履职,认真贯彻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服务全区发展大局,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步,检察目标绩效稳中有进,连续五年获全市一等奖。

一、聚焦全区发展大局,全力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靶向发力,积极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起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金融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经济犯罪182人,依法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制定预防和办理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方案,针对涉农、扶贫领域犯罪决定逮捕6人、起诉10人。构建救助和脱贫挂钩模式,与区扶贫和移民局会签机制,加强国家司法救助,向35名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42.8万元,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帮扶花桥镇4个贫困村123433人全面脱贫。区检察院获市委市政府表彰“贫困县摘帽先进集体”。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审查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5278人,办理生态环保领域公益诉讼案44件,责令犯罪嫌疑人向渠江等天然水域投放鱼苗16万余尾。

主动作为,坚持疫情防控与服务发展两手抓。依法打击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犯罪,起诉1人。在疫情防控最吃紧之际,根据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部署,3次派出专人专车赴外地拉运防疫物资,组织党员干部进社区开展志愿服务600余人次。大力开展司法协作,承办广安、涪陵两区司法协作联席会议,与重庆市涪陵区检察院会签协议,在跨区域司法办案、生态保护、人才交流等方面开展协作,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精准施策,依法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制定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五条措施,与区工商联协作,在全市率先建立非公有制经济普法基地,为辖区17家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坚决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利益犯罪,起诉17人。建立涉企刑事案件风险评估、涉诉民营企业诉讼权益保护等制度,细化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检察保障举措。对涉民营企业犯罪审慎采取逮捕羁押、财产查封等强制措施,尽最大努力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依法不批捕5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起诉4人。

二、聚焦检察主责主业,强力推进更高水准平安广安建设

依法精准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7213013人,批准逮捕1777人;受理审查起诉26394394人,起诉3243人。办案总量、人均办案量持续位居全市各基层检察院之首。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受理涉黑涉恶案件审查逮捕103人、审查起诉110人。始终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原则,认定涉黑涉恶并依法批捕50人、起诉54人。成功办理省检察院、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王月平等33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取得良好反响。针对娱乐场所、典当行业和物业管理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向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4份,共同加强社会治理。大力惩治侵害民生民利犯罪,起诉严重暴力犯罪96人、侵财类犯罪1055人、毒品犯罪354人、销售假药犯罪12人以及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17人。加大新型犯罪打击力度,起诉电信诈骗、“两卡”犯罪、利用网络赌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432人。在打击职务犯罪过程中准确履职,“两反”转隶前立案查处职务犯罪2330人,转隶后办理监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1316人。

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制定检察环节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具体措施,与区法院共同建立适用简易程序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的工作机制,获市检察院转发并推广。对认罪认罚的被告人依法提出从宽量刑建议1179人,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2.7%。完善检察环节轻微刑事案件处理机制,切实发挥诉前主导作用。对无逮捕必要的案件,决定不批捕622人,占审查批捕案件的20.6%。探索细化常见刑事案件处理标准,对犯罪情节轻微且认罪认罚,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不起诉451人,占审查起诉案件的10.3%

注重检察环节矛盾纠纷化解。更加积极主动回应群众诉求,受理群众来信来访714件,七日内回复“收到了”、三个月内答复“办结了”,均达100%,无涉检信访案件发生。细化刑事和解工作的具体举措,工作成效被省检察院记二等功。引入第三方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形成良好工作机制,获最高检肯定并推广。推进信息化建设,升级改造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实现控告申诉、案件受理、律师接待等一站式服务。

三、聚焦强化法律监督,努力让公平正义可感可及

刑事检察优中更优。抓牢“案-件比”评价指标,让公平正义来得更快。2020年、2021年刑事“案-件比”分别同比下降29%27%,分别减少了394个、328个不必要的办案环节,办案效率明显提升。抓好刑事诉讼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2件、撤案37件;纠正漏捕19人、漏诉58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裁判提出(请)抗诉13件。对侦查活动提出纠正意见44件,得到全面采纳和及时整改。抓实刑事执行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161件,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变更强制措施130人。针对普通刑事案件判处财产刑和剥夺政治权利、涉黑恶案件财产刑的执行情况,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提出纠正意见18件次。对7件涉黑恶财产刑执行案件建立台账,跟踪监督;会同公安、法院清理出3名未交付执行的罪犯,逐一督促交付执行。开展社区矫正检察32次,纠正社区矫正违法18件。

民事检察做得更强。加强对审判活动、诉讼结果和执行活动监督,办理民事诉讼监督93件。突出司法为民,对10起农民工追索欠薪案件支持起诉均获法院判决支持,帮助追回欠薪14万元。与区法院会签工作机制,加强民事法律适用问题会商研究,切实解决认识分歧、提升办案效率。加强民营企业保护,以办理的某民营企业民事申诉监督案为题材,改编成漫画《我是小小申诉信》,获最高检采用转发。

行政检察更实、公益诉讼检察开展更好。加强行政监督,促进执法规范。办理行政检察监督32件,其中,探索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26件,对行政非诉执行活动进行监督5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1件。守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办理公益诉讼141件。发出检察建议125份均获采纳。针对自然生态保护、养殖场环境整治、网络外卖平台规范、食品小作坊治理、窨井盖问题整治等制定专项监督方案,开展检察公益监督62次,督促复垦土地41亩,监督整改线上线下问题商户88户,规范食品小作坊160家,督促职能部门排查整治问题井盖108处。探索构建以“座谈、建议、约谈、和解、诉讼”为主要内容的“五位一体”公益诉讼办案模式,获省检察院推广。

四、聚焦推进司法改革,致力实现检察事业发展新成效

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优化权力运行。按照“两反”转隶要求,划转15个编制、13名人员至区监委,实现平稳过渡,做到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稳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完成三类人员分类管理,共遴选26名员额检察官,不断加强对检察官权力监督制约。内设机构由11个整合为5个,完成了“职能集中、资源集聚、管理扁平、运行高效”的转型升级。成立职务犯罪办案组,实现了职务犯罪办案更加专业、高效。主动加强与区监委办案衔接,会签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信息公开办法,促进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更加公开透明。

推进驻镇检察联络试点,切实服务基层。与区委依法治区办联合印发《驻镇检察联络工作实施方案》,在9个乡镇派出员额检察官,开展案件跟踪回访、社区矫正监督、司法救助等联络工作。收集相关案件线索30余条,开展法律“七进”20次,为基层干部群众宣讲《民法典》9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畅通检察服务人民群众“最后一公里”。

积极创新未检工作机制,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准逮捕52人、起诉64人。其中,办理的一起性侵幼女抗诉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在区委政法委的统筹下,与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教科体局等17家单位共同构建未成年人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在区妇女儿童医院建立“广安区未成年人关爱中心”和“‘一站式’取证、救助中心”,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被害人权益。持续推动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落实落地,21名检察干警受聘担任辖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宣讲进校园86场次,受众师生5万余人次。积极采取法治教育、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方式,帮教、挽救涉案未成年人,对罪行严重的未成年人依法惩戒,宽容不纵容,起诉138人;对罪行较轻并有悔罪表现的不起诉29人。

五、聚焦队伍素能建设,着力推进检察履职能力再提升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压紧压实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重大工作牢牢抓在手上。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有力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化警示教育,持续正风肃纪。院集体先后获评全市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党组中心组学习先进单位和广安区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

主动接受监督倒逼能力提升。坚持定期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向区政协通报检察工作。细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办法,不断改进联络沟通机制,主动听取意见建议,认真分析研究并及时办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18件次。全面推行检务公开,坚持“应听尽听”原则,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值班律师开展检察案件公开听证40场次,有效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公布各类案件信息、法律文书、检察动态4000余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听取律师意见建议,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深入推进“人才强检”工程。通过大力开展岗位练兵、精品案件评选、知识竞赛等活动,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4名干警在全省检察业务竞赛中荣获业务标兵、业务能手称号,2名干警进入市检察院专家工作组。加强检察理论研究,在中国法学会、最高检及省、市重要论坛征文中获奖70余人次。加强专业人才和后备干部的培养锻炼,提拔中层干部10名,向区委推荐提拔科级领导干部3名。五年来,全院干警获得各级各类表彰346人次。

各位代表,我们深切地感受到,过去五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每一点进步,都离不开区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离不开区监察委、区法院配合制约,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我谨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新时代赋予了新的使命,我们更加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存在的困难和不足:一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动性、实效性有待加强;二是法律监督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强,“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三是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领军人才培养还有明显差距。对此,我们将紧盯不放,切实解决。

 

未来五年工作打算

 

未来五年,执着奋进。区检察院将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及党中央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坚定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全面贯彻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和区第六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一七奋进”的广安区检察工作思路,抓好“强党性、强队伍、强业务、强管理、树品牌、树文化、树标杆”七个方面工作,为小平家乡人民美好生活贡献检察力量。

一、坚持政治引领,在服务全区发展大局中担当作为

持续强化党史学习教育,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政治方向,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把党中央赋予的法律监督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在广安区认认真真落实好。进一步规范党组会和检委会议事决策程序,确保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正确行使检察权。

二、坚持强化法律监督,在维护公平正义中奋发有为

精益求精做优刑事检察监督。深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充分发挥审前把关、分流作用,既保证有力打击犯罪,又促进社会和谐。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在提前介入、捕后补查、自行补查等环节下足功夫,提高办案质效。持续做好对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的监督,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需求。强化刑罚执行监督,防止脱管漏管,促进规范监管。扎扎实实做强民事检察监督,突出办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加强民生保障。更加关注特殊群体依法维权,支持农民工、老年人、失业者等通过合法途径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和社会保险赔偿。加强对民营企业保护,重点监督严重损害民营企业权利的司法活动。强化法检配合,加大对虚假诉讼的监督打击力度。深化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补齐行政检察短板,加强与法院、司法行政等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常态化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持续深化非诉执行监督,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自然资源、社会保障、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活动。

三、坚持改革创新,在激发检察工作动力中敢作敢为

持续打造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围绕市检察院部署,探索建立符合广安区特色的未成年人检察保护团队,持续认真开展法治教育。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社会支持体系,探索建立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理和预防机制,做好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努力实现未成年人犯罪率和再犯率“双下降”。探索具有广安检察特色的公益诉讼。紧扣乡村振兴、生态文明、民生保障等重点工作,加大公益保护力度,全力守护广安青山绿水。结合《邓小平故里历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颁布实施,突出重点加强检察履职,守好红色根脉、传承红色文化。围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促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四、坚持夯基固本,在提升检察队伍素能中善作善为

更加主动接受监督。把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纪检监察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监督作为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重要保障,确保队伍风清气正、事业行稳致远。持续锻造又红又专的检察队伍,全面提升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坚持跳起摸高,彰显主城担当,护好市府驻地,努力创先争优,力争各项工作稳中求进走在全市前列。

新时代新征程,我们决心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把人民放在心上,把责任扛在肩上,按照区第六次党代会绘就的蓝图和本次会议的要求,奋勇前进!



 

 

1.“两卡”犯罪:指非法买卖电话卡、银行卡用于电信网络诈骗及其他相关违法犯罪。

2.“两反”转隶:指检察机关原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和预防职能、机构及干警转隶至监察机关。

3.案-件比:当事人一“案”,经过办案机关若干程序环节,被统计为若干“件”,用“件”数除以“案”数得出“案-件比”指标数据,“案-件比”越低,反映经历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审查期限等环节越少,办案效率越高。

4.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指人民检察院针对人民法院执行未经诉讼程序的行政行为实施法律监督。

5.一号检察建议:20181019日,最高检针对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和相关管理缺位等问题向教育部发出历史上首份检察建议,简称“一号检察建议”。

6. 一七奋进:“一”是指一个目标:为小平家乡人民美好生活贡献检察力量。“七”是“齐”的谐音,既指全体检察干警要齐心协力,又指检察工作从“强党性、强队伍、强业务、强管理、树品牌、树文化、树标杆”七个方面着力。